中国应急管理报8月5日刊发报道,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二十组近期赴贵州毕节、六盘水及安顺等地开展明查暗访。检查组紧盯建筑施工、消防、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及特种设备等关键领域,深入一线作业现场排查风险隐患。
在六盘水市金山壹号院项目工地,巡查人员直插作业楼层进行实地核验。
检查至卸料平台时,专家俯身用卷尺测量,发现该平台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严重背离。方案规定锚固段总长应为1.7米,实测仅1.36米。锚固力臂过短,致使抗倾覆力矩不足,直接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条款。
紧接着,在同层另一处卸料平台的复核中,问题再次浮现:主梁型材与获批方案大相径庭。方案明确指定使用I16a工字钢,现场却换成了C16a槽钢。
“前一个平台是锚固长度不够,这一个规格不对。同一楼层、同一设计标准,验收环节是怎么放行的?”专家质问。
企业现场人员一时语塞。
专家指出,该层两处卸料平台各涉一项严重违规:首处主梁锚固长度不足(设计1.7米,实测仅1.36米),导致抗倾覆力矩未达标;次处违规将主梁由I16a工字钢降级为C16a槽钢,后者截面惯性矩与抗弯刚度显著低于设计值,构件承载力随之下降。尽管两缺陷分属不同平台,但任一存在都会在荷载作用下加剧主梁变形,诱发整体倾覆。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上述情形均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随后,巡查组移步顶层作业面,核查塔吊运行状况。专家通过视频连线指挥司机操作,发现吊钩升至高位时,顶部至塔臂净空距离不合规,且起升高度限位器未在极限位置触发,存在冲顶隐患。吊钩冲顶极易引发吊物坠落伤人事故。
“塔吊安装后如何验收?日常维保是否到位?”专家当场询问企业安管人员,并要求持C1证的机械类专职安全员到场接受核查。
“主要安全限位装置有哪些?”待安全员赶到,专家随即提问。
“高度……嗯……我得再想想。”对方试图拖延,转头偷偷用手机搜索答案……
专家强调,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塔吊吊钩上行程限位失效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安管人员辩称,昨日刚对塔吊完成专项维保。巡查组随即前往项目部查阅记录,却发现仅有现场检查照片,无其他佐证。
“维保必须有记录,还需C1证安全员签字。安全风险动态变化,但昨天刚维护今天就出问题,不排除维保走过场!”专家严肃指出。
此前,巡查组在毕节市威宁县威宁云山壹品项目检查时,亦发现类似限位缺失或失效问题:该项目11号塔吊主臂距既有建筑物间距过小(实测仅60厘米),编号21033的吊篮两个上限位开关均失效,均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巡查组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并耐心答疑。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据此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消除隐患,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