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辽宁女子远嫁湖北遭家暴”一案出现新动态。
商文娟向潮新闻证实,自己已提起上诉。随后,其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告知记者,上诉状、多份新证据及相关书面申请已于当天寄往二审法院,距一审宣判仅过去8天。
此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于7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罗某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商文娟称,在长达15年的婚姻中,她遭受了丈夫13年的家庭暴力。十余年间,她多次报警求助,警方曾出具家暴告诫书并两次对其行政拘留,法院也下发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暴力行为并未因此停止。2024年5月遭遇严重伤害后,商文娟带着孩子逃离湖北恩施,并以虐待罪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七个月后完成一审定罪。宣判当天,商文娟便明确表示对刑期不满,指出长期家暴导致的尿失禁等后遗症,已让她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商文娟在电梯中被罗某某扇巴掌 受访者供图
采访当晚,鉴于商文娟躯体化症状较重,记者联系了其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据他介绍,商文娟于8月1日到律所表达上诉意向,团队在完整查阅全部卷宗后制定方案,并于8月5日完成材料提交,其中包括商文娟最新全套体检报告等新证据。
本案属法律援助性质。在商文娟多次求助下,桑志勇因同情其遭遇决定无偿提供帮助,“希望通过办理这类案件维护受害者权益,助力反家暴法治宣传。”
此次上诉核心原因是一审量刑过轻。桑志勇表示,六个月已是有期徒刑法定最低刑期,与本案长达13年的持续性家暴及严重人身损害情节明显不符,且一审在事实与法律认定上存在多处疏漏。事实层面,一审仅认定2023至2024年15个月内的施暴行为,未采信全部家暴时长;可核实的有效报警记录超25次,一审仅采信6次,大量施暴事实未予查清。
此外,伤情认定是本次上诉的另一关键点。一审仅针对单次殴打作出轻微伤鉴定,未评判长期家暴与商文娟现有伤病的因果关系。桑志勇指出,商文娟目前多项损伤远超轻微伤标准:重度持续性尿失禁严重时可达重伤标准,重度抑郁如果是器质性精神障碍,也可构成重伤,至少可构成轻伤。他表示,本次上诉已同步提交司法鉴定申请。
同时,一审量刑情节认定也存在争议。桑志勇称,庭审全程罗某拒不认罪、无任何道歉悔过行为,不应被认定具有悔罪情节并从轻处罚;同时,罗某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无视公安机关多次家暴告诫文书、婚内出轨等多项法定从重情节,一审均未予以考量。
商文娟本人向记者表示,此举系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上诉,“但目前躯体化症状发作愈发频繁,需靠药物勉强支撑,语言表达时常卡顿、思维反应变慢。”尽管身心承受巨大痛苦,商文娟仍坚持通过上诉完整固定全部受害事实,既为后续离婚诉讼维权奠定基础,也希望为同类家暴受害者提供参考。根据商文娟提供的上诉状显示,其中上诉请求为希望“依法对原审被告人罗某某所犯虐待罪从重改判,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桑志勇透露,本次刑事上诉不涉及民事赔偿诉求,后续将单独提起离婚诉讼,同步主张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向受害方倾斜。关于二审进度,其预估法院完成立案流程后,约两个月可安排开庭。
潮新闻记者 李沐子 实习生 王伊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