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
青岛市文旅局发布2026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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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各级文旅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监管,集中查处了一批违规案件。此举有力保障了旅游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相应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
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余额为零。此前,该公司因侵害旅游者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但未按规定补足资金。在接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达的补缴通知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该公司仍拒绝补足质保金且拒不改正。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八条规定。2026年5月18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二:组织游客前往国务院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
青岛嘉华文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欧洲游行程中包含梵蒂冈,该地属于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2025年12月30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青岛同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2名游客参加“山水连两国精华6日游”,双方签订的是境内旅游合同,但实际行程包含越南谅山。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2026年7月27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4360元,责令停业整顿7日,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同时对该社法定代表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四:未经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凯途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招徕并组织“北京高飞六日游”项目,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2026年7月1日,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社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五: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悦行天下文旅发展(青岛)有限公司以行程中不存在的景点作为宣传内容招徕游客,误导参团。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2026年6月5日,青岛市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
案例六: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
青岛慧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上开展招徕并组织接待“崂山老友局两日漫享山海烟火”等四起旅游活动。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2026年6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5204.54元,罚款1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
下一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岛城旅游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各涉旅企业应以案为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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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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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审核:魏艳丽
●二级审核:董磊
●三级审核:谢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