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3日讯(记者宋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联合工作组于8月3日通报,赛里木湖景区已优化自驾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按“人”计费改为按“车”计费,新方案自8月20日零时起正式实施。
此前,该景区执行75元/人的自驾服务费标准。为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并让利于民,经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景区调整了收费模式。具体收费标准依据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划分:5座及以下车型每车120元;6至7座车型每车180元;8至19座车型每车300元;20座及以上车型每车600元。鉴于票务系统需升级调整,新方案暂缓至8月20日零时启用。在8月4日零时至新方案执行前的过渡期内,自驾服务费暂按30元/人收取。
此外,通报还公布了景区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的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涉事7名工作人员分别处以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并每人罚款1000元。针对此次事件暴露的管理漏洞,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