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杂碎
口 张贤亮
每逢读到文人墨客描绘家乡风味的文字,我总是一边咽口水,一边暗自羞愧。宁夏作为我的第二故乡,竟找不出一道能拿得出手的特色菜。唯独这碗本地小吃——羊杂碎,似乎既登不了大雅之堂,也写不进文章里。端上桌,旁人往往掩鼻躲避;落笔成文,只怕引来美食家的嗤笑。但我却像北京人迷恋臭豆腐那样,对它情有独钟,乐此不疲,始终视若珍宝。
中国人吃东西讲究个“全”字,对牲畜不仅吃肉啃骨,连内脏也要扫荡干净。《礼记》里记载古人有“茹毛饮血”的习俗。时代毕竟变了,如今虽还喝血,但大概没人再去嚼生毛了。所谓“羊杂碎”,指的便是羊的内脏。心、肝、肺、肚、肠,统统切作小块,一锅煮。出锅后,淋上羊油炸制的辣椒油,撒把香菜点缀即可。这玩意儿的制作毫无门槛,刀工火候、下锅顺序、调料搭配,都不需要任何讲究。唯一稍微费点功夫的环节,叫作“吹面肺”。也就是将调好的稀面糊灌进羊肺的空隙中。煮熟后的羊肺,介于面食与肉食之间,色泽洁白如玉。用宁夏方言形容,口感极“筋道”。
这般原始的食品,正如西北地区流行的“手抓羊肉”,看似人人皆可上手,实则暗藏玄机。最简易、无章法的制作流程,成品质量却天差地别。为何差距如此悬殊?国人将其归结为“手气”。就像腌咸菜、泡酸菜、做鸭蛋,工序简单至极,但每个人做出来的味道截然不同,有的人甚至搞得一塌糊涂,根本没法入口。我在宁夏各地品尝过无数羊杂碎,每家每户的味道都独一无二,不像松鼠鳜鱼那般有着标准化的工艺流程,走到哪家馆子味道都一样。这里起决定作用的,并非其他,正是个人的“手气”。这种“手气”,不同于摸彩或打牌时的运气成分,也不取决于男女、健康、卫生状况或外貌长相。究竟源于何处,谁也说不清。无法言说的东西,算不上学问,却比学问更高级。像“营养学”“烹饪学”这类有规律可循的,属于学问范畴;而“手气”,虽无规律可循,却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便成了玄学。
正因为制作全靠“手气”,羊杂碎本身似乎没什么好说的,但怎么吃,却大有门道。我在宾馆、招待所里吃过羊杂碎,总觉得格格不入,哪里都比不上街头小摊。仔细回味后才明白,吃羊杂碎吃的是一种氛围、一套食具以及特定的装束。桌子油腻腻最好,干脆连桌带凳都没有,蹲在黄土地上,身旁围着几条狗,氛围感就出来了。手里捧的是粗糙的蓝边碗,抓着发黑的毛竹筷,才配得上这套食具。人呢,最好披着老羊皮袄;若是夏天,就得穿件汗渍斑斑的小褂。唯有这样,才能吃出羊杂碎的原本滋味和制作者的人情味,你的感官甚至能与制作者的“手气”乃至“灵气”产生共鸣。
当然,这样的行头和情境,用来吃苏州蟹黄包子或广州凤爪,不仅滑稽可笑,还会让人食不知味。但对羊杂碎而言,非如此不可。浅层看,这是“食相”;深层看,这属于饮食文化中的一种特定方式。何为“风味”?答案就在这里!好比苏轼的“大江东去”,绝不能让二八佳人手持牙板轻启朱唇吟唱,非得请关东大汉引吭高歌,听来才够劲。
我怎会爱上羊杂碎?说到底,是被生活逼出来的。当农工的那段岁月,肉与我无缘。队里宰杀牲畜时,我只能分到一点下水。羊、牛、马、驴、骡、猪、骆驼乃至狗,除了人的下水(这么说有些冒犯)外,我几乎尝遍了所有动物的内脏。说实话,对汉族同胞来说,猪下水相对更好吃些。但猪下水属于“高级货”,我也没份。而在回族聚居区,羊杂碎只是一种普通小吃。于是,经过一段被迫接受的时期,逐渐适应,最终竟演变成了一种嗜好。这过程,倒有点像某人成为某一学派信徒的经历。
生活环境变了,社会地位也不同了(此处指我也能吃上猪下水,并无他意),但我依然偏爱羊杂碎。遗憾的是,再也吃不出那种完全沉浸于杂碎汤中的销魂滋味了。如今人们常谈“文化断裂”,这是否也算个人身上文化断裂的一种体现?
这种断裂令人痛苦,时常勾起我对过去饮食方式的怀念。因此,我在文化上常出现某种“返祖现象”,比如每隔几天就要跑去小摊吃碗羊杂碎。尽管那碗里的味道已不如从前,早已变了味儿。
后记:此文写于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春,谢晋先生将我的《那老汉与狗的故事》搬上银幕,片名定为《老人与狗》,特邀著名影星斯琴高娃、表演艺术家谢添主演。影片在我创办的华夏西部影城开镜。其中有一场外景戏是高娃随着谢添扮演的邢老汉赶集,宁夏一个小镇重现了七十年代初的情景,虽然贫穷却也熙熙攘攘,摊贩云集。谢晋先生知我爱吃羊杂碎,让我充当一次临时演员,在卖羊杂碎的摊上大快朵颐。我吃完后,一抹嘴,撂下钱,站起来,给高娃和谢添让座。虽然镜头一闪而过,但导演和剧组全体都很满意,说我演得“地道”,一上来便进入了角色。我吃杂碎的“吃相”居然上了银幕,可见技艺之娴熟。
转自《文心书馆·袁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