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潮新闻网
头条

职业索赔人盯上基层诊所 反复抓漏投诉致不少店赔钱息事

来源:华潮新闻网
职业索赔人盯上基层诊所 反复抓漏投诉致不少店赔钱息事

新京报记者 李聪 编辑 陈晓舒 校对 杨利

去年夏天,河南南阳一家诊所迎来了一位神色匆匆的年轻男子。他自称急着赶往外地的行程,只想买三瓶调理身体的中药丸,总价300多元。

当时忙乱,执业医师崔莹没来得及开具处方,待男子离开后,她便转身接诊下一位患者。

几天后,当地卫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出现在诊所,指出有人举报该店销售药品未依规开具处方。

在相关部门协调下,诊所退还了300余元药费,并赔偿对方2000元。后来,卫健人员私下告知崔莹,这是一起职业索赔团伙所为,近期他们针对多家诊所进行了类似的举报索赔。

此类遭遇,正成为越来越多基层医疗机构的常态。

有的患者执意要求将整盒药拆零分装,随后诊所便因“拆分销售药品”遭举报;有的发现同一张医院处方单,在一段时间内辗转出现在不同城市、不同诊所;还有的诊所因药品标签不规范、处方留存不全、拆零药品未标注药名和有效期等细微疏漏,陷入反复投诉的泥潭。

不少基层诊所由此变得高度警惕。

当职业索赔渗透进基层医疗,新的争议随之而起:这究竟是在协助排查管理漏洞,还是在利用制度缝隙牟利?举报权的边界又该划在哪里?

▲崔莹的诊所。遭遇疑似职业索赔后,她不再接受外来处方拿药。 受访者供图

寻找漏洞的“患者”

王齐函同样在河南经营着一家乡镇诊所。他回忆,半年前那名年轻男子进店时,模样与普通患者无异。

男子自称在附近镇上从事电商后台运营,日常熬夜、抽烟、喝酒,脸上痤疮频发。王齐函观察症状典型,便开了10天的口服药和外用药,总计245元。

取药时,男子提出希望王齐函帮忙将整盒药品分装,并将两支软膏挤入一个小塑料盒中。他解释称,这样携带更为便捷。王齐函未加思索,恰好手边有厂家赠送的小分装盒,便依言操作。

接着,男子称其弟弟也有类似症状,掏出手机照片,希望能再配一套同款药物。王齐函再次协助分装,共计收取480元。

十多天后,市场监管部门上门,称接到举报,反映诊所存在拆分销售药品、涉嫌生产“三无”产品等问题。

王齐函试图辩解,药品包装印有国药准字,且有进货发票,分装系患者主动要求。但店内监控存储有限,当日画面已无法调取。

对方提出“退一赔十”,索赔4800元。最终在市场监管部门调解下,诊所退还480元药费,另赔1520元,合计2000元。

崔莹也遭遇了相似的困境。

她的诊所周边环绕几所学校,清晨是就诊高峰。去年夏天的一日早晨,一名男子来到诊所,表示时间紧迫需赴外地,购买了三瓶调理中药丸,花费300多元。彼时诊室内有其他患者等候,崔莹未开具处方。

第三天,卫生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驻诊所,收走近一周内的所有处方单,理由是接到举报,称该诊所开药未出具处方单,举报人要求十倍赔偿。调查人员告知崔莹,当地多家诊所均遭遇同类举报。在协调下,诊所退还药费并赔偿2000元。

面对同样情形,在江苏执业近10年的中医师半夏选择了报警。

今年4月,她接待了一位手持外地医院中药处方的患者,对方要求按原方再配10剂药。

处方中包含一味“明党参”。半夏后来解释,她认为党参更对症,且明党参非临床常用药材,以往遇到此类处方通常替换为党参。她按党参计价抓药,未特别告知患者。她将外院处方誊抄至诊所处方笺,并将“明党参”替换为“党参”。

次日午后,该男子重返诊所,指责诊所抓错药,并要求半夏现场用手机搜索“明党参”与“党参”的区别。随后,对方提出“退一赔十”,索赔3650元。

半夏回忆,普通患者若发现药名不符,通常会先询问医生,但这名男子自始至终关注的都是赔偿金额。

半夏随即呼叫诊所负责人。协商过程中,负责人直言:“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看你并非真要把药带回去吃,这个方子你应该去过好几个地方。”男子未予否认,反问去别处抓药有何不妥?

诊所负责人随即报警。经警方协调,诊所退还全部药费并补偿200元。

半夏后来得知,该男子此前确持同一处方在附近其他诊所配过药。同行曾将监控截图发至群内警示大家注意。

▲半夏拍下的外院处方。 受访者供图

愈发谨慎的基层医生

这三位基层医生均承认,诊所及诊疗服务确实存在需整改之处。

半夏坦言,替换药材时未提前告知患者;王齐函也认为,药膏重新分装确有不当;崔莹认可诊所在患者取药时未同步开具处方属管理疏忽,因此接受处罚。

但他们也意识到,遇到的可能是一批专门盯上基层医疗机构的职业索赔人。

半夏怀疑,那张写有“明党参”的处方本身便是为了制造争议而设。新京报记者查看照片发现,处方抬头显示为“新乡博爱医院”,经查证,河南省新乡市当前并无登记名称为“新乡博爱医院”的正规医疗机构。

半夏将遭遇发布至社交媒体,多位诊所医师表示也曾遭遇同类处方。有人因销售体温计未附中文说明书,被举报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有人因配制、销售院内制剂,被投诉超范围经营药品;还有诊所因中药饮片标签不规范、处方留存不完整、拆零药品未标注药名和有效期等细节问题,遭受反复投诉。

基层诊所微信群内,频频出现有关职业索赔人的预警。有人转发聊天截图、监控视频,提醒同行留意特定投诉人;有人将投诉经过整理成长文,提示哪些环节易出纰漏;还有人专门梳理出一份“高风险操作清单”——不拆零分装、不补开处方、不随意替换药材。

半夏此前一直在医院工作,从未遭遇此类职业举报。在她看来,这类人更倾向于选择个体诊所,而非大型医院。

她分析,小诊所最重口碑。一旦遭投诉或曝光网上,极易影响信誉,故不少经营者不愿报警,宁愿赔钱息事宁人。据她了解,有同行因类似事件赔偿数千元。

但半夏认为,一旦发觉“容易得手”,对方可能再次上门,甚至变换手法寻找新漏洞。因此,她与诊所负责人坚持报警处理,未曾轻易妥协。

一个多月后,半夏再次遭遇异常问诊。当日上午及下午均有陌生面孔光顾,要求抓取一种名为“十二精药”的方子。从业多年,她对此药闻所未闻,上网查询得知这是民间用于镇宅辟邪的方子,其中几味药具有一定毒性。她无法判断对方是否为职业索赔人员,也不知此要求背后另有何图谋,最终未予配药。

她坦言,如今面对陌生患者提出特殊要求时,第一反应不再是如何方便患者,而是警惕:“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新的圈套?”

程序瑕疵之后,如何处理?

面对疑似职业索赔,基层医疗机构最为关切的是:是否会受处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甘伍叶律师认为,此类案例不能仅盯着“职业索赔人”,而应关注三个层面: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客观违法违规;投诉人是否通过诱导、设局等方式刻意制造违规;提出的索赔请求是否有明确法律依据。

他分析,药品分装即便应患者要求,也应保证来源可追溯,并标明名称、规格、用法、有效期等必要信息。诊所未在发药前形成处方,属需整改的程序性问题。而在外院处方调配问题上,即便医生认为另一味药材更符合病情,也应重新接诊、辨证并开具本机构处方,不得直接修改原方,此举存在处方调剂和告知程序方面的合规风险。

但医疗机构存在程序违规,并不意味着患者有权索取高额赔偿。

甘伍叶指出,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并非同一概念。处方管理存在瑕疵,监管部门可依法调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可能给予行政处罚;但若主张惩罚性赔偿,则需有明确法律依据。

“仅凭未开具处方要求十倍赔偿,通常缺乏直接法律依据。”甘伍叶提到,实践中,“退一赔十”多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难以直接适用于普通处方管理瑕疵。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需证明经营者存在欺诈;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张赔偿,则需进一步证明涉及假药、劣药或造成实际损害等法定情形。

现实中,许多基层诊所最终选择赔钱,并非认可对方诉求,而是希望尽快终结纠纷,避免影响正常经营。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徐毓才提到,基层医疗长期建立在熟人社会的信任关系之上,许多服务习惯更多考虑方便患者,而非严格遵循程序。正因如此,它才更容易成为职业索赔人的目标。

甘伍叶同样表示,职业索赔之所以盯上基层医疗机构,是因为基层普遍存在“机构小、监管严、资质要求高、留痕能力弱”等特点。相比大型医院,基层诊所、村卫生室人员少、流程相对简单,处方、药品拆零、中药调剂、进销存、医保结算、隐私保护等环节更易出现细小但可被固定的瑕疵。

在实际处理中,他认为部分地区仍存在以尽快结案为导向,对投诉与举报、民事索赔与行政处罚、真实违法与设局取证等不同性质问题,缺乏细致区分和分流的情况。

基层监管部门在处理此类投诉时,长期面临执法上的“两难”。

面对职业索赔案例,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曾在采访中表示,对于“小过”,他们也希望能依据实际情况从轻处罚。但行政处罚法缺乏明确、严格的程序规定,基层执法人员害怕减轻处罚后被追责、处分。

在徐毓才看来,一方面基层监管资源有限;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医疗行为虽存在规范瑕疵,但违法情节较轻,实际危害有限,背后还有长期形成的服务习惯。若一律按严格标准处罚,可能加重基层医疗机构的经营压力。因此,在实际投诉处理中,监管部门通常要求医疗机构与投诉人协商解决。

不过,徐毓才认为,如果职业索赔已演变为跨区域、重复发生的行为,仅靠个案协商难以真正解决问题。

“如果不能区分正常投诉和恶意索赔,仅让当事人和投诉人自行协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纵容这种行为。”他说,“任由恶意投诉泛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会越来越弱,基层医疗的人性化服务也会越来越少。”

如何划清举报与牟利的边界?

多位受访专家一致认为,不能简单否定职业打假。对于非法购药、假劣药、无证制剂、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举报能补充监管线索,倒逼医疗机构提高合规水平,客观上具有社会监督作用。

真正需要厘清的是,如何在监督基层医疗规范执业与防止举报权异化为牟利工具之间划清边界。

甘伍叶认为,一些行为本身已具明显异常特征。例如,持同一张外地处方,在多个地区、多个诊所重复配药、重复索赔,即可作为判断其不具有真实诊疗需求,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重要线索。

若进一步出现夹带、调包、伪造、剪辑证据,或以举报、曝光相要挟索取财物等行为,便已超出正常社会监督边界,甚至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围绕这条边界,司法和监管部门近年来也形成了新的裁判思路和治理规则。

多地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不再仅看经营者是否违法,也开始审查投诉举报是否基于正常生活消费需要。

吉林省一份2025年的行政裁定书显示,一名男子两天内辗转多个城市,用一张含有“明党参”“通草”等药材的处方,在7家药店购买。随后以药店将“明党参”替换为“党参”、“小通草”当作“通草”销售等理由,向多个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退一赔十”及举报奖励。法院查明,该男子购药过程全程录像,自2023年以来已有20件相关诉讼。因其短时间跨区域、大量购买同类药品,投诉举报呈现模板化特征,目的已超出正常生活消费需要,最终认定其投诉举报具有明显牟利特征,驳回起诉。

与此同时,制度层面的调整也在推进。

2026年4月实施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提出,禁止滥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对职业恶意投诉可不予受理、移送公安追责。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解释,可结合购买数量、投诉频率、真实消费关系、投诉人身份信息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属于恶意投诉;另外,现实情况千差万别,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还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判断因素。

▲2026年4月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提出,禁止滥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对职业恶意投诉可不予受理、移送公安追责。 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不过,多位受访者都强调,制度边界逐渐清晰,并不意味着基层医疗可以忽视自身存在的程序漏洞。

徐毓才表示,基层诊所更现实的应对方式仍是提高规范化水平,包括规范书写病历、完善门诊日志、保存购药记录、规范药品调配流程、做好诊疗文书留存,让整个诊疗过程尽可能做到留痕、可追溯。

赔偿事件发生后,为降低风险,王齐函专门花钱购买了一套电子处方系统,加强处方管理,他的诊所也成了附近乡镇上少数使用电子处方系统的诊所之一。崔莹开始拒绝一些过去习以为常的“顺手帮忙”,比如一位陌生人提出想抓几味中药炖鸡,她建议对方直接去药店购买。

他们都期待,让医生把更多精力放回诊疗,而不是时刻提防下一位“患者”。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崔莹、王齐函、半夏为化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