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向澎湃新闻提供线索,指出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02年的硕士学位论文,与《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发表的文章存在13页文字高度重合,涉嫌抄袭。
2026年7月24日,中南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举报专线值班人员回应称,按校规,此类举报由商学院具体负责。正值暑期,目前暂无专人对接,待开学复工后将正式受理。
记者在中国知网检索发现,涉事论文是费某某的硕士作品《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研究》,导师为梁某某,完成于2002年,收录于2003年第01期电子期刊。
被指抄袭的对象,是赵国忠于2001年6月在《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发表的《浅议上市公司运用会计准则的几个问题》。
公开履历显示,赵国忠,男,1965年生,吉林长春人,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他1982年考入吉林大学经济系,1986年起在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原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教,历任会计系副主任、高职研究所所长等职,2016年12月任科研处处长。
经比对,费某某2002年的硕士论文与赵国忠2001年的期刊文章在大段内容上完全一致。
具体来看,费某某论文从第68页4.3.1小节开始,至第80页4.3章节结束,其内容与赵国忠文章中一、二、三全部章节毫无二致。
双方重叠段落长达13页。对比细节显示,费某某论文中五组案例与数据与赵国忠原文相同:包括债务重组、资产交易、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关联购销板块两家公司的经营及营收占比和大股东依赖度数据,以及无形资产商标等数据。
在这13页内容里,唯一的差异在于费某某在4.3.2节“投资跌价(减值)准备”部分,增加了赵国忠原文没有的五类观点论述,其余文字、案例及会计规则表述均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费某某硕士论文的参考文献列出了56篇,却并未包含赵国忠的这篇论文。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中南大学科研诚信及学风建设相关规定简要读本》指出,科研失信涵盖剽窃、伪造或篡改数据、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及伪造评审意见等行为。
其中,观点剽窃定义为未加引注或说明便使用他人观点并署名为己有。表现形式包括:直接引用他人论点、观点或结论不加引注;转述后不加引注使用;删减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使用;拆分或重组后不加引注使用;增加内容后不加引注使用。
文字表述剽窃则指未加引注地使用他人具有完整语义的文字表述并署名为己有。具体情形包括: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且无引注;成段使用时虽加引注但未用引号、未改字体或未特殊排列;多处引用同一文献却仅在一处或几处标注;连续引用多篇文献却只标出部分来源;以概括、删减、改变句式或用近义词替换等方式转述他人文字且无引注;增加词句后无引注使用;删减词句后无引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