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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学生称劝阻同学纠纷反遭殴打致左眼骨折 伤人者不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 教育局: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来源:搜狐新闻
初一学生称劝阻同学纠纷反遭殴打致左眼骨折 伤人者不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 教育局: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家长提及,今年3月11日,开封金明中学初一学生阳阳,担任体育委员职务,在校园范围内介入同学间的冲突事件,反遭群体性围攻辱骂及殴打,致使左眼眶下壁骨折,经技术鉴定确定伤情为轻伤二级。出事之后,由于主要施暴者年龄未达14周岁门槛,执法部门给出不予行政处罚的裁断。阳阳的监护人透露,目下孩子左眼视力仅存0.1,必须长期借助角膜塑形镜加以矫正,预计等到18岁方可实施手术。

▲医院检查报告存档

开封当地教育局提交的处理意见书显示,阳阳与小胡在操场区域爆发言语争执,引来众多学生围观助威,阳阳在推搡小胡过程中激化了矛盾,进而与小朱发生肢体接触,导致眼部受到意外性创伤。阳阳的家长张先生,对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表达疑虑,指出学校方面未能清晰梳理事件全貌,亦未让所有涉事方共同分担应负责任。

面对此情此景,开封市教育体育局涉事负责人阐明,学校层面已对相关学生开展惩戒措施,并建议双方家庭通过法律程序处理赔偿纠纷。

学生讲述称,原本劝解纷争反遭殴打

左眼视力锐减至0.1

历经近四个月光阴,阳阳表示内心仍无法释怀施暴者,目下他们同属一个班级,彼此间互不搭理。

阳阳回忆,3月11日中午时分,他行经操场时目睹小舒与小胡正在交涉争执,似有受欺情形,于是将他引回教室试图平息事态。然而事情的发展偏离了预期轨道。回到教室之内,小胡召集多名同窗在教室内聚集,手持一根不锈钢棍棒。争吵期间,小胡挥棒击打桌面,阳阳当即将棍棒夺走并抛弃至室外,随后前往办公室寻找教员,但未能寻得,返抵教室时人群已经散去。午休时段过后,阳阳前往操场,遭遇多人围堵并进行辱骂,其中一人动手攻击,造成他左眼眶下壁骨折。

开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给出鉴定意见,阳阳身体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事件发生后,小舒的母亲寻找到张先生,表达了对阳阳挺身相助的感激之情。

▲小舒母亲向阳阳父亲转述事发状况

追忆事件缘起,小舒流露些许懊悔。小舒向红星新闻承认,当天午餐时段被小胡出言不逊,他便扬言要让小路去教训对方。用餐结束后,小路却与小胡一同前来,小舒与小胡在操场区域爆发口角,期间被小胡推搡一把。“阳阳路过时把我劝开了,叫我别理会他们。”小舒表示。

小舒称,他们返回教室之后不长,小路、小胡邀请两名同班同学及多名其他班级的学子,并且携带一根长约40厘米的不锈钢棍棒。“小胡用棍棒敲击我旁边的课桌,阳阳把棍棒夺了下来,扔到了地面,此后双方未再纠缠。”小舒追忆说。

阳阳也指出,回到教室之后,小胡、小路召集一群其他班级的学生进入教室内发生口角,在此期间他将棍棒夺来并扔在地上,其后便去办公室找老师。“当时教员不在场,我返回教室时双方已经停止争执。”

午时1时40分,午间休息结束,享有20分钟的放松时段,阳阳前往操场。“午休结束后我就打算到操场上散散步,随后我看见小胡、小路他们一伙人朝我跑来,辱骂我和我的父亲。”阳阳追忆,当时有多名学生将他围拢起来进行辱骂。阳阳推开小胡意图离开,此时另一班级的小朱将他推倒在地并实施殴打,“小朱动手打了我两拳,第一拳没能击中,但第二拳砸中了我的左眼。”阳阳表示,当时他并不认识小朱,被打后他站起身返回教室,那群人随即散开。后来有同学告知教师,小舒才发现阳阳的眼睛浮现肿胀迹象。送医检查后,阳阳的视力仅剩0.1。

3月13日,张先生向警方报案,案件正式立案侦查。4月9日,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阳阳与小胡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小朱对阳阳实施殴打导致其轻伤二级。因施暴者年龄未满14周岁,依据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小朱监护人严加管教,责令小朱向阳阳表达歉意并赔偿损失。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归档

依据张先生提供的一段音讯资料,警方向其陈述了调查经过:事发当日中午,小胡和小朱找到阳阳当面理论,双方产生矛盾激化。与此同时,张先生透露,阳阳曾发现这群学生在欺凌他人并汇报教员,怀疑存在霸凌行为。警方解释,经调查涉事学生否认遭受殴打,称仅与一人存在矛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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