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依据中央批准,针对水利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斌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调察过程清晰,结论明确。
调查发现,田学斌背离从政初心,理想信念溃散,曾对抗组织审查。他违背中央八项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务公正的宴请。涉及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领域时,他以权谋私,为他人提供便利。个人廉洁出现亏空,收受礼金,让他人支付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甚至展开权色交易。此外,田学斌通过违规手段获取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
更严重的是,田学斌毫无敬畏之心,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进行权钱交易。他利用职务之便,在诸多公司上市、煤矿重组、项目审批等环节,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
田学斌的行为已触犯党的多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他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面对事实,田学斌在党的十八大后问题仍未收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诸多法规,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经过研究,并呈报中共中央批准,作出决定:给予田学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一并移送。
参考资料:新华社 题图:中国日报
责任编辑:杜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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