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不和,一父亲行事失当,屡屡在孩子班级群、家长群及小区业主群公开夫妻矛盾,孩子被推到风口浪尖……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认定该父亲的举动属于精神侵害,构成家庭暴力,最终制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了解到,小林(化名)与老林(化名)是父子关系。这些年,老林和妻子因感情问题长期分居,小林跟着母亲过,父子见面次数不多,两人在教育孩子的理念上常有分歧,让小林倍感煎熬。
2025年11月份开始,老林多次在情绪激动下,使用严厉刻薄的语言,在儿子班级群、家长群还有小区业主群发布内容,公开指责岳父岳母及妻子一方“没脑子”破坏家庭、霸占孩子、淡薄父子情谊等。这些话迅速散播开来,让小林在同学和老师面前很没面子,在邻居中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负担。
没办法,小林向浦东法院提出来申请:希望法院裁定禁止父亲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用电话、短信、即时通讯软件和网络平台等方式辱骂、诽谤、恐吓小林和近亲属,还请求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小林和近亲属。
对于儿子的申请,老林表示不认同,称事情的起因是夫妻两人在孩子教育、生活安排上有不同想法,涉及对小林的监护权问题,自己在群内发帖是由于夫妻感情糟糕、探望权受阻碍所致的维权行为,并非针对儿子,要是法院支持禁止接触的请求,等于实质上剥夺了他对儿子的监护权,请求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
隐私遭曝光属于精神伤害型家庭暴力
浦东法院审查后觉得,老林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家庭矛盾处理的范畴。他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不够关注,多次用情绪化的话语把家庭内部的事公布在儿子班级群、家长群还有业主群,考虑到网络空间的公开性、信息传播的速度、所在群组的影响力,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小林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严重影响了他的学习与生活,也损害了他的身心健康。老林的做法符合家庭暴力中关于精神侵害的判断标准,属于法律上说的家庭暴力。法院据此裁定,禁止老林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及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等形式骚扰小林和近亲属。
法院同时强调,老林同妻子之间因抚养问题产生的矛盾只是偶尔发生,没有证据显示老林存在持续实施身体暴力的可能。作为父亲,老林有着探望和监护小林的权利,小林也需要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遵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法院驳回了小林要求“禁止接触”的部分请求。
法官说明,家庭暴力并非只有身体上的伤害,长时间利用网络公然诋毁、污蔑家庭成员,施加言语暴力,或者泄露个人及家庭隐私的,同样可能构成家庭暴力。
本案中,老林通过在网络空间披露家庭矛盾细节、贬低妻子和孩子人格的方式来给另一方施加心理压力,意图在家庭纠纷的解决中获得掌控地位,这与家庭暴力的特点相符。
来源:中国青年报、上海浦东法院
校 对:晓 亮
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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