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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三国“让爵”风潮:官爵之辨与士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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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翼云曾言“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相较之下,汉魏时期倒是一场小变局。这一“汉魏之间”系列,以东汉至曹魏历史为基准点,前后观照,从小变局中挖掘动人故事。

古代中国里,爵位常关联着土地、财富和崇高地位——然而有趣的是,总有些人物,偏要回绝这等荣耀赏赐。

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北征乌桓 凯旋,论功行赏,欲封田畴为亭侯,食邑五百户。田畴却坚决推辞。这位平定边患的功臣,无论如何不肯接受爵位。曹操再三坚持,田畴亦再三拒绝,最终甚至以死相胁:“若必不得已,请愿效死刎首于前。”曹操唯有无奈,改拜他为议郎——一个虚职,田畴反倒坦然受纳。

田畴的选择似显矛盾:他并非拒斥一切封赏,他所辞的“爵”,与所就的“官”,在汉末三国的士大夫心中究竟意味着什么?田畴让爵之举并非孤例,在这层“礼让”外衣下,隐含着官与爵概念的分别,更反映出东汉“二重君主观”的遗留、世家大族间的利益角力,乃至南北豪族理念的歧异。

“让风”从何而起?

周朝曾是“爵本位”为核心的“爵—食体制”。到秦汉,官与爵并行,形成二元性的“爵—秩体制”。到了魏晋,九品中正法确立后,种种位阶序列被纳入一元性的“官品体制”。简之而言,爵在整个政治体系中的分量日渐式微——但这不代表它失去意义。在汉末三国的乱世里,爵位所象征的身份、权力和经济条件,依然极具吸引力。东吴丁奉与敌军短兵相接之际,曾对部下喊出那句著名口号:“取封侯爵赏,正在今日!”此类激励之词史籍常见,足证爵位始终是召唤他人效力的有力工具。

然而,就在这种背景下,“让爵”的举动却悄然增多。“让爵”,即将拒受或转让所获爵位。陶新华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受爵者常出现辞受(辞让)与转让(推让)状况。严格些说,“辞让”与“推让”属性质迥异之举——前者系直接拒绝受封,后者则指将爵位移予第三方。粗略算来,从黄巾之乱至三国末年,辞让数远超推让,其背后动机也大相径庭。

表面看,这场“让风”源于古早的禅让与礼让传统。《庄子·让王》里尧让天下于许由的篇章深入人心,《尚书》《论语》《孟子》亦对“让”啧啧称奇。到了汉代,经学蔚然成风,儒家推崇的“礼让”被士人当作修身圭臬,引经据典、效仿古贤便成为获取美誉的捷经。

魏晋时,刘寔在《崇让论》中对此风作了精妙概括:

“让道兴,贤能之人,不求而自至……贤人相让于朝,大才之人,恒在大官,小人不争于野,天下无事矣。”

当时士大夫舆论中,“让”几乎被视为解决一切政治问题的灵丹妙药。

不过,拨开“让风”的迷雾,“让”更似一场政治表演。最典型的莫过于曹操进爵魏王时的操作:献帝下诏进曹操为魏王、加九锡,曹操却“上书三辞,诏三报不许”,三次辞让后欣然受职。所谓“三让而后受”,已演变为固定套路。这种“饰让”,本质是在获赏者身上披上“谦让”的道德外衣。

讽刺的是,当有人真心辞让时,反会遭致非议。曹操认为不奖赏田畴之功损害法制,于是再度封爵,田畴连拒四次。结果有司竟弹劾田畴“狷介违道,苟立小节”,建议“免官加刑”。曹操踌躇不决,命世子及大臣商议,曹丕以田畴类比子文辞禄、申胥逃赏,主张“宜勿夺以优其节”,荀彧、钟繇亦表赞同,田畴方得免罪。这细节充满反讽意味:在“让风”流行的时代,程序化的“饰让”被默许为美德,而坚守辞让者,反被视为“违道”异类。可见,时人所推崇的并非“让”本身,而是符合剧本的“让”。

由此可知,“让爵”并非单纯象征谦让美德,更牵涉现实政治考量,让与不让,从来非一道简单的道德题。

辞让

辞让爵位个案中,汉末与三国显露出迥异风貌。

东汉最早的辞让案例之一,是王景之父王闳。他在协助光武帝平定土人王调后获封列侯,却“独让其爵”,令光武帝“奇而征之”,授以官职。在当时,辞让尚属罕见之举,足以引起统治者注意。

但到东汉末年,辞让渐具政治表态色彩。最引人注目的案例,当属陈蕃拒绝高阳乡侯。灵帝即位后,窦太后下诏封陈蕃为高阳乡侯,陈蕃上疏固辞:

“让,身之文,德之昭也……臣孰自思省,前后历职,无它异能,合亦食禄,不合亦食禄。”

陈蕃自认毫无特殊功绩,受封有悖名实。牟宗三曾指出,汉末察举制下名实不符问题已严重侵蚀政治与社会风气。陈蕃奏疏中甚至声称受爵不当会引致天怒灾降,显出东汉谶纬之学对士人行为的潜在影响。

后来陈蕃、窦武谋诛宦官事败,张奂被宦官矫诏利用,在误会下率兵围剿二人。张奂事后深感被愚弄,对所受爵赏恩赐皆“固让不受”。这爵位对他而言,已成了污点。

田畴的辞让则反映臣属处境变换时的两难。他曾为幽州牧刘虞所辟召,深受其恩。刘虞为公孙瓒所害后,田畴率宗族隐居徐无山,誓曰:“君仇不报,吾不可以立于世!”他先被袁绍、袁尚征召,皆拒不应;后为曹操献策北征乌桓,大功告成,却坚辞封侯。因他认定的“君”,是已故的刘虞,而非眼前的曹操。

杨阜与之如出一辙。他在平定马超后获封关内侯,却辞让,理由是:“君存无捍难之功,君亡无死节之效。”他口中的“君”,非曹操,而是曾辟召自己、后为马超所杀的凉州刺史韦康。杨阜虽拒爵,但仍继续在曹魏为官。

这些看似矛盾的举动,与钱穆指出的“二重君主观”相关——汉末士大夫心目中,除汉朝天子这“大君”外,尚有地方辟举自己的“府主”作第二重君主。许多人与原主形成准君臣关系,这种关系甚至比与远在中央的皇帝更为紧密。田畴出身右北平郡无终县、杨阜出身天水兾县,在东汉时期同属边缘之地,因此,比起代表中央的曹操,他们更重视最初起用自己的官员。同样地,东汉末年的士人极为看重名声,不少士大夫在旧君病逝时弃官奔丧,强调对辟举自己的旧君之忠,如田畴因袁尚曾辟召自己,在辽东送上袁尚首级,曹操下令“三军敢有哭之者斩”时,田畴前往吊祭,并为曹操默许,足见辟召之重,这也为田畴、杨阜二人的辞让提供了理据。

田畴与杨阜虽辞爵,却愿在新朝廷中任职。这正点明,时人心中“官”与“爵”是两码事。“官”是功能性职务,可因才任用;而“爵”作为赏赐,旧君在自己任职期间身故,作为旧君的臣属不宜受爵,以示追念。

进入三国鼎立格局后,辞让内涵发生显著变化。曹魏政权日渐成熟,中央权威逐步提升,地方离心力下降,“二重君主观”逐渐式微。此时辞让爵位者,多为早有爵位的高门士族,辞让目的更多针对政治博弈与个人声望。

高平陵之变后,蒋济因助司马懿诛杀曹爽有功,进封都乡侯。他却上疏辞让,称“论谋则臣不先知,语战则非臣所率”,态度恭谨。但裴松之注引《世说新语》透露另一隐情:蒋济曾以司马懿之意,写信劝曹爽放弃抵抗,保证“惟免官而已”,不料曹爽终被诛三族。蒋济“病其言之失信”,忧愤而死。他有功却辞爵,或是为了撇清与司马氏的关系,也向其他士大夫显示悔意。

钟会的例子则体现辞让与升迁间的微妙关联。他因讨伐诸葛诞有功,进爵陈侯,“屡让不受”。朝廷非但未冷落他,反下诏褒奖其高风亮节,旋即升其为司隶校尉。在九品中正制已推行多年的背景下,钟会的多次辞让无疑是精心策划——让了一个爵位,却为自己换来更关键的官位。

从汉末到三国,辞让原因明显转移,即从“二重君主观”导致身份冲突,转向高层士族内部的政治表态与声望经营。

推让

推让爵位案例远少于辞让,且多发生在南方,也比单纯礼让叙事复杂得多。

初平三年(192年),孙坚战死后,按常规应由嫡长子孙策嗣爵。然而,孙策选择“让与弟匡”,把父亲孙坚的乌程侯之爵让给弟弟孙匡。孙匡为孙策幼弟,比孙匡年长的,尚有孙权、孙翊。再回看《孙翊传》记载,“建安八年(203年),(孙翊)以偏将军领丹杨太守,时年二十”。孙翊当时仅年约九岁,而孙匡为其弟,可推知当时孙匡为9岁以下,甚至可能6岁以下。当时的孙坚私兵被托于袁术手上,爵位与领兵并无关联,所以让爵目的自然不在于爵位权力或孙匡能力。

问题的关键或在于孙策即将面临的军事冒险。彼时他已决定脱离袁术,独立发展,行动极富凶险。若他不幸殒命,身后无嗣,爵位传承将引致巨大争议。将爵位让给尚不能领兵的幼弟,既可确保孙氏爵位不因孙策无子而丧失,维持家族的爵位。他于江东血拼前,对张纮说:“以老母弱弟委付于君,策无复回顾之忧。”此处的弱弟显然包括孙匡,而“无复回顾之忧”,或含孙策放下爵位传续的忧虑。

另一推让爵位案例,来自东吴中期的陈表。陈表是陈武的庶子,其长兄陈修因父功得封都亭侯,早逝后爵位虚悬。孙权欲以陈表继旧爵,陈表却一再上表推让,请求将爵位传给长兄之子陈延。但孙权坚持不允。

这矛盾正折射出江东特有的制度现实——“袭爵领兵制”。在孙吴政权中,爵位常与私兵权捆绑。若继承人年幼,无法统领部曲,国家利益与家族军事力量都会受损。陈修之子陈延年幼,而陈表正值壮年,又深得士众拥戴,因此孙权宁可打破嫡庶之别,也要让有能力统兵者袭爵。

孙策让爵给幼弟,陈表欲推爵还给嫡侄——前者是长兄让幼弟,后者是庶出让嫡出,方向上刚好相反,本质却殊途同归:南方爵位推让,往往不是为了“美名”,而是围绕世代传承的实际考量。

汉末三国时代,推让爵位案例多发生在南方。一个可能的推测是,南北豪族在面对爵位时考量本质不同:北方世家大族更重政治忠诚与名实之辨,而南方江东豪族则更现实地关注爵位背后权力如何平稳延续。

结语

汉末三国的“让爵”行为并非儒家道德叙事的简单延伸,实乃政治、社会与制度的交感产物。辞让与推让两条路径,前者在北方盛行,承载着“二重君主观”下士大夫对旧君的追念,随中央集权强化而逐渐退潮,转而被高层士族用作政治表态工具;后者成为豪族世代承传的权宜手段。

二者合起来,呈现古代中国爵位制度从“爵本位”到“官品化”演进中,一个小小的过渡环节。在时代更迭之际,那些拒受爵位的身影,承载的远不止个体道德选择。当爵位终被整合进一统框架后,辞与让渐沉淀为一种或用于表态、酬庸与套利的程序化行动。那些叩问名实、徘徊于新旧主君间的“让”,或更能掀开历史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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