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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亮剑:OTC药品滑石粉的石棉检测难题升级

来源:华潮新闻网
FDA亮剑:OTC药品滑石粉的石棉检测难题升级

2026年6月,FDA药品评估与研究中心(CDER)向包括日本、美国、中国、印度、多米尼加在内的多家企业集中发出了警告信。从表面看,这些企业分布广泛、产品类型多样。但仔细审查FDA的警告信内容,会发现违规的核心问题高度相似:含滑石粉的产品石棉风险控制不足、辅料成分鉴别流程不完整、质量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履职。这些警告信的发出时机也很关键——恰好在USP药用滑石粉专论正式生效后不久。FDA此次并非专门针对石棉污染进行打击,而是借此机会检验企业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GMP)体系的成熟度。滑石粉问题已经从标准讨论阶段过渡到执法执行阶段。

滑石粉为何成为FDA重点关注对象?作为一种非活性成分,滑石粉在非处方药中常被用于改善肤感、防结块以及助流动。正因为如此,许多制药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对滑石粉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但FDA的关切并非空穴来风:滑石粉与石棉都属于天然矿物,在地质环境中可能相邻赋存,开采和加工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性。石棉已被证实是致癌物,特别是吸入暴露风险极高。如果含滑石粉的非处方药存在粉末吸入、大面积皮肤接触或长期用于外阴的情景,则极有可能引发石棉污染问题。

图说 / FDA官网公示,滑石粉石棉检测标准仍需完善细节 FDA在2024年12月公布的化妆品用滑石粉石棉检测拟议规则中曾详细说明,检测方法包括偏光显微镜法(PLM)和透射电子显微镜联合能量色散光谱与电子衍射法(TEM/EDS/SAED)。USP〈901〉章节的技术展望也提到了X射线衍射(XRD)和PLM等检测路径。这些讨论显示,监管机构对于"如何可靠检测石棉"已有明确的技术构想。企业如果仅依赖传统规格检测,已无法满足现行要求。

第一类常见违规问题是企业未能对含滑石粉成分进行充分的身份认证、纯度检测、强度测试和质量规格检验,这违反了21 CFR 211.84(d)(1)和(d)(2)的规定。这种现象反映出药企长期存在的一种思维定式:重视活性成分控制,轻视辅料管理。活性药物成分会接受全面的质量检验,而辅料往往被默认为"安全性已知",检测要求相对宽松。FDA的观点截然不同: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患者安全的成分,都必须纳入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不论其是否为活性成分。对于滑石粉这类天然来源成分,"非活性"并不等同于"低风险",企业需要能够证明其来源、检测方法及合格标准足以排除石棉污染风险。

警告信中反复出现的第二个违规问题是企业过度依赖供应商的检测报告(COA),却未能建立相应的可靠性验证机制。在Laboratorios Dr. Collado收到的警告信中,FDA明确要求企业提供成分规格与USP标准的偏差分析,以及评估供应商COA可靠性的全部成分检测数据汇总。COA可以作为质量管理的参考资料,但绝不能替代企业自身的主体责任。FDA期待企业能够:定期验证供应商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保存完整的定量数据而非仅依赖"合格/不合格"的简单结论,建立有实质内容的入厂检验方案,并在高风险辅料上实施必要的独立复核。

第三类违规问题集中体现在质量部门(QU)未能切实履行职责。警告信特别指出,问题并非"实验室是否进行了检测",而是QU是否有效参与了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审核、规格标准的合理性评估、合同检测机构能力的监督以及数据完整性的核查。FDA的观点是:QU的职能不是事后确认,而是在整个质量决策体系中承担判断责任。倘若QU批准了不足以发现石棉污染风险的检测方法,或批准了明显低于USP要求的内控标准,那么无论实验室是否进行了检测,质量部门本身就构成失职。这尤其值得中国药企警惕:许多企业的质量部门实际工作更接近于"流程审核",而非真正的"质量判断",在面临FDA审查时,这种差距极易成为被指出的薄弱环节。

USP专门用纸的修订正式生效日期从2025年12月1日推迟至2026年6月1日,为行业提供了额外的6个月过渡期。但FDA在专论生效次日即集中发出警告信,表明实施缓冲期已经结束,执法检查阶段正式开始。对企业而言,药典更新不能等到年度标准回顾时才处理。更合理的做法是建立持续追踪机制:一旦USP、EP、ChP等药典标准更新,立即开展差距分析,评估现有内控标准、供应商COA内容、入厂检验方法和成品放行流程是否需要同步调整。若修订涉及方法变更,则需评估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方法验证或供应商重新复审。

参照本轮警告信反映的核心问题,中国含滑石粉非处方药企业可从五个维度开展自查:首先,梳理所有含滑石粉的产品,重点关注非处方药、外用制剂以及存在吸入风险的产品,明确风险等级。其次,核查滑石粉供应商的矿源声明、COA内容及检测方法,确认是否包含石棉检测项目,以及检测方法是否与USP〈901〉或其他现行参考方法相符。第三,对照现行USP滑石粉专论,开展原料规格与内控标准的差距分析,确认内控方法是否同步更新。第四,评估质量部门在滑石粉质量控制链条中的实际参与深度,包括对成分规格的审查、对供应商资质的批准以及对合同实验室的持续监督。第五,检视现有药典变更追踪机制,确保未来USP等标准更新能及时转化为内部标准和操作程序的修订。

本轮FDA警告信传递的核心信息并不复杂:辅料质量管理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可分割的部分,不存在"非活性成分可降低标准"的豁免;供应商COA是参考依据,不是责任转移;质量部门需要对检测方法和规格标准本身作出专业判断,而不仅仅是审核文件格式。在全球药品监管持续收紧的环境下,若国内企业仍然坚持"辅料宽松处理、COA即合格、质量部门仅走程序"的传统做法,在面对FDA审查或出口市场审核时,很可能因这些被认为"早已解决"的基础问题而陷入被动。

参考资料:李中正. FDA同日多封警告信点出滑石粉石棉检测缺失,非处方药辅料合规风险升级. 法默康GMP咨询,微信公众号,2026年6月. FDA Warning Letter: Shantou Qiwei Industry Co., LTD, 2026年6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Revlon Group Holdings, LLC, 2026年6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Asanuma Corporation - Sagamihara Factory, 2026年6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Gopaldas Visram & Co., Ltd., 2026年6月2日. FDA Warning Letter: Laboratorios Dr. Collado S.A., 2026年6月2日. USP. Talc Monograph Official Date Announcement, 2025年10月31日. USP. 〈901〉Detection of Asbestos in Pharmaceutical Talc. FDA. Proposed Rule: Testing of Cosmetics Containing Talc for Asbestos,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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