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行社业正经历着底层逻辑的深刻转变。
执笔人:陈 杰
编者:壮 壮
首图:AI创建
近日,全国多个地区的文旅主管部门相继发布文件,要求旅行社严格执行“3名专职导游配备”规定。具体来说,就是旅行社必须与导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劳动报酬。对于逾期未整改或仍未达标的企业,将面临停业整顿甚至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风险。
这项政策的初衷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本应利国利民。
但现实情况是中国超过半数的旅行社被这条规定卡住,根本无法执行。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01
“3名专职导游配备”的要求出发点很好,法律依据也很充分。
2013年施行的《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要求旅行社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导游。
同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执行细则更进一步量化了标准:
“必要的导游”指的是持有导游证,与旅行社签订至少3年固定合同的导游团队比例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的20%,且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政策设计者认为,配备专职导游能保障旅游服务质量;导游获得稳定劳动关系和社保保障,职业发展更可期;游客也能通过合规旅行社获得全程保障,实现多方共惠。
可这项政策推行十多年始终步履维艰,多数旅行社要么消极应付,要么暗中抵触。
5月28日海口发布的责令通知显示,当地聘用专职导游不足3人的旅行社达到408家。
6月5日贵阳的整改公告则表明,该市超580家旅行社存在同样问题。
这意味着这两个城市绝大多数旅行社未达标准。
从海口和贵阳的情况可推断,全国范围这个问题非常普遍,“3名专职导游配备”政策遭遇强烈阻力。
这项本意为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规定,为何处处碰壁?
因为国内旅行社业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02
传统旅行社更像是旅游综合服务商,既有前端营销能力,也有后端服务能力。
这类企业配备专职导游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但近些年,旅行社的职能职责发生了巨变。
文旅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2025年,国内旅行社数量从38943家激增至70354家,近乎翻番。
新增的旅行社中,有很大部分是中小规模的“流量型旅行社”。
这类机构有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规模很小,多的七八人,少的二三人,部分保留线下网点,更多则完全线上运营,采取轻资产模式。
它们虽然挂着旅行社招牌,实际上更像是小型旅游工作室。
第二,全然是“流量导向型”或“销售导向型”,经营者一门心思抓流量,核心业务就是销售,流量再转包给有服务能力的旅行社,赚取中间差价。
这类中小“流量型旅行社”老板多曾在大型旅行社、旅游企业或OTA工作过,深谙线上线下渠道营销。
由于员工稀少,这类机构本质上与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相似,个人能力就能创造可观收入。
现在突然要求必须“配备3名专职导游”,它们的抵触情绪可想而知。
03
“流量型旅行社”抵触该规定或许容易理解。但不少传统旅行社同样表示不满,这是为何?
因为传统旅行社养专职导游成本太高了。
旅游业淡旺季反差极大,用工需求随客流起伏。
旺季时传统旅行社急需大量导游,这时会出现不同旅行社高价争夺优质导游的现象。
以北京入境游市场为例:英语导游旺季服务费可达1000-1200元/天,小语种导游旺季单价更是高达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