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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道德激励和经济激励都要重新设计丨封面评论

来源:搜狐新闻

浙江省政府官网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这份通知提出,将设立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鼓励业内知情者举报违法违规情形。这一举措也迅速成为舆论焦点。“吹哨人”制度在金融、食药、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已经实践多年,成为基础治理手段,现在延伸至旅游市场,因此受到公众高度关注。(澎湃新闻)

化工、金融、食品制造等行业的很多情形是高度封闭的,非内部人员难以了解详情。因此,吹哨人制度具有显著作用。相比之下,旅游行业则相对公开透明,其问题与乱象多数是“外显”的,属于明显的弊端。这就决定了消费者作为直接经历者、受害者,能够结合自身遭遇及时进行投诉。既然如此,又为何要建立“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其核心原因,仍是防微杜渐,避免等重大丑闻、重大舆情爆发后再被动应对。对此,过往确实有深刻教训。

只要旅游行业还存在各种潜规则、暗箱操作、设局挖坑,那么寄望于内部人揭发的吹哨人制度,似乎就是合理的。“吹哨”最初就是警示之义,行业人士之所以愿意发声,一则出于“良心未泯”,凭着拯救受害者的道德热情;再则也是因为“奖金确实给得非常可观”,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义士——这两种驱动机制能否直接套用到“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上?这其实是有疑问的。毕竟,其道德激励、经济激励,与食安、安全生产等领域,还不是一个维度。

化工、食安等领域的“黑幕”,往往与生命安全相关,知情人若知情不报,必然是内心煎熬、背负负罪感。也因为事态重大,所以“吹哨”的价值极高,相应的奖励也就极高。而旅游业的“黑幕”,大致是坑害消费者、小额经济利益的不当侵害,内部人或许不会承受太大道德压力,也就缺乏足够强的发声动机。既然如此,又该如何激发他们的良知和发声的意愿呢?强化经济激励或许是个方向,但始终受制于“涉案金额”这一上限,空间或许也有限。

文旅部前几年发布的文件中就曾明确,“在旅游领域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这其中,其实是界定了适用范围,即“严重违法违规”“重大风险隐患”……如今,一些地方尝试将“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扩大化、常态化,其初衷虽好,但具体的动员机制和激励模式,仍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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